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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2-03-14
阅读量:1人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学校国标代码:14496 在川招生代码:5655

  (四)学校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系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负责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职责如下: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3.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调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布置;负责用餐、医疗、疫情防控等后勤保障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配合考务工作组队考试过程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填报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后的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www.cnyz.edu.cn),进入“2022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定所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并在系统中网上缴纳130元/生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应遵循以下规则: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和二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网上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特别说明:考生在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中职学校考生进行职业能力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备注:普通高中类考生:兼报普通教育类和体育专业考生参加体育专业面试;兼报普通教育类和非教育类专业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面试;中职类考生:仅报考普通教育类专业,参加第一专业志愿面试;兼报普通教育类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参加艺术体育类面试;兼报教育、非教育类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面试;仅报考非教育类专业考生,参加第一专业志愿面试。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能兼报,即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四个专业互不兼报。)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无误后须提交确认,同时请考生打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由考生本人签署意见。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招报名表》(考生完成志愿确认流程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免试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体育特长生徐提供足球、篮球、排球等三项体育运动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艺术特长生需提供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和表演类共五类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单独招生计划为1660人,其中中职类招生计划875人,普高类招生计划785人。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普高类考生适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考生适用中职类试卷)。

  (二)考试地点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详细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测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和基本技能。

  (3)艺术类专业考生的综合测试,采取现场展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下午。包括面试测评或技能考核(分普高和中职两类进行)。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按成绩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之和)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其中文化考试总分的必须在报考总人数的90%以内。

  (二)录取规则

  1.录取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及参考人数制定出录取比例,以分数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若录取过程中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

  艺术体育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在文化考试总分进入报考总人数的90%以内的基础上,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若总分也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对于艺术类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非师范类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1日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3.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官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并盖手印的退档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办理本次退档申请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4.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校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招生咨询电话:0832——5908888 5909103 5908818

  教务处咨询电话:0832——5908804 5908803

  学校网址: www.cn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