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9
重庆医科学校是重庆比较有名的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很多即将在今年毕业的学生都很想要报考该校,那么重庆医科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有哪些呢?针对这一问题,本篇文章做了详细介绍,一起来看一下吧。
重庆医科学校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层次 | 招生人数 |
医学影像技术 | 中专专业 | 60 |
农村医学 | 中专专业 | 100 |
康复技术 | 中专专业 | 100 |
护理 | 中专专业 | 160 |
药剂 | 中专专业 | 80 |
康复治疗技术 | 中专专业 | 70 |
护理 | 中专专业 | 150 |
重庆医科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介绍
医学影像技术 |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医学影像技术型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电工学、内科学、外科学、影像诊断学、影像技术学、影像设备学、超声诊断学、心电图学等28门课程。 就业方向: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公司。 |
农村医学 |
培养目标:培养重庆市范围内基层医疗机构(农村及社区)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28门课程。 就业方向:重庆市范围内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 |
康复技术 |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物理治疗、中医保健、美容技术等康复专业人才和美容专业人才。 主要开设: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医学基础、正常人体解剖生理学、中医诊断学、现代医学基础、康复医学、康复疗法学、康复护理学、康复心理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基础学、针灸推拿学、美容技术、西医内科学、外科学等28门课程。 就业方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大型美容公司和美容院。 |
护理 |
重庆医科学校护理专业学制 学制五年(中专3年,大专2年) 学历专科。 重庆医科学校护理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卫生服务需求,具有良好的护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文化水平、较强的专业能力、一定的实践经验的高等 护理技术人才。 重庆医科学校护理专业主要开设课程 英语、计算机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学、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 物化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心理学 、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基础护理技术、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中 医护理学、老年护理学、护理管理学等课程。中专段学习结束后须进行大专转 段考试,考试合格后,大专段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教学。 重庆医科学校护理专业就业方向 医疗保健机构 |
药剂 |
重庆医科学校药剂专业学制及学历 学制五年(中专3年,大专2年) 学历专科。 重庆医科学校药剂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医药事业的管理、营销、制药人才。主要开设:英语、计算机应 用基础、药物学、生药学、药物分析、药品经营与管理、药事管理、药学综合 知识与技能、生物化学、中医药学概论、新药研究与开发、药剂学等课程。中 专段学习结束后进行大专转段考试,考试合格后,大专段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 学校组织教学。 重庆医科学校药剂专业就业方向 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及医药企业就业。 |
康复治疗技术 |
重庆医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制及学历 学制三年 学历中专 重庆医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物理治疗、中医保健、美容技术等康复专业人才和美容专业人才 。 重庆医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课程开设 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医学基础、正常人体解剖生理学、中医诊断学 、现代医学基础、康复医学、康复疗法学、康复护理学、康复心理学、中医养 生学、中医基础学、针灸推拿学、美容技术、西医内科学、外科学等28门课程 。 重庆医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就业方向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大型美容公司和美容院。 |
护理 |
护理专业:学制五年(中专3年,大专2年),学历专科。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卫生服务需求,具有良好的护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文化水平、较强的专业能力、一定的实践经验的高等护理技术人才。 护理主要开设课程:英语、计算机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学、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心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基础护理技术、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老年护理学、护理管理学等课程。中专段学习结束后须进行大专转段考试,考试合格后,大专段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教学。 护理就业方向:医疗保健机构。 |
重庆医科学校基本信息
建校日期:1958
院校类型:中专学校
所在地域:重庆
学校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2号
学校排名:全国4075, 本省排名:186。
招生对象及地区
1.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考试院)公布为准。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