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科层次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校代码:1387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监督机制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九条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一、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女生:164cm-174cm;男生:175cm-185cm;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和专业,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
第六章 考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3月1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考试平台(APP)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开发,考试内容均可以实现在线考试。并能够达到与现场考试同等的考察目标。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按提示手机下载APP并注册登陆完成考试。
(二)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方式。我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四科,共分成客观题、主观题以及职业潜质测试题三部分组成,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成绩使用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满分230分。其中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考试需提交体育专项展示。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考试需加试仪态展示、中文自我介绍、中英文广播词表达测试。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我校组织素质测试,素质考试包含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潜质测试,满分200分。结合以上两项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考试需提交体育专项展示。
(四)退役士兵单独招生:采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素质测评、专业测试(报考专业所具备基本素质、理论及专业基础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人生观价值观考察四部门组成,满分200分。
第十五条 录取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三、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型、专业类别以及专业间灵活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四、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考生如对考试成绩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531-58097988。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护理、小语种专业每年学费10800元,云计算技术应用、书画艺术、空中乘务、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每年学费13600元,其他专业每年学费9800元。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58097988
招生监督电话:0531-83167459
学校网址:www.sdws.edu.cn
E-mail:sdws_zsb@163.com
通信地址: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